第28章
世代皆为白府的家奴,爷爷一直陪伴着老爷走南闯北开书局做生意,爷爷深得老爷信任,被老爷委以白府大管家!
父亲和母亲依旧是白府的家奴,只是父亲母亲在自己年幼的时候奉老爷之命离开了这里,从那以后便再没听说他们的消息——
爷爷也不知道,他们的死活都不知道。
从那之后,自己便与爷爷相依为命,便将少爷视为了自己最亲的另一个人!
她从小侍候少爷长大。
老爷对这个独苗儿子也寄予了厚望,希望少爷能够读书,读好书,能够去考科举,能够入朝为官。
这家业当然也是由少爷来继承的。
但老爷并不希望少爷做生意。
爷爷说这叫商而优则仕。
老爷已经将生意做得很好了,少爷最好的路就是入仕!
可惜,少爷偏偏就读不了书。
并不是少爷不想读书。
在上陵书院启蒙的那三年,虽说年幼,但小夕依旧清晰的记得少爷是真的在很认真很努力的读书。
奈何……
他记不住。
写不来。
更理解不了!
他七岁那年,
盛夏时节。
记得就是在上陵书院的那处荷塘边,少爷坐在草地上,望着满塘的荷花对自己说过一些话:
“我太笨了。”
“那些字在我眼里就像蝴蝶……它们在飞,我想要将它们抓住,却偏偏什么也抓不住。”
“小夕……我不想读了,读得太累,夫子教得也太累。”
“陈夫子是个好人,他尽力了,其实我也尽力了,但他似乎并不知道。”
“知道又如何?”
“三年了……终究大字不识几个。”
“我觉得我是个没有用的人……”
少爷起身,望着天边的夕阳拽紧了拳头:“我试试会不会花钱……如果我连银子都花不出去,那我不如去死!”
应该就是这样。
少爷就此而变。
他在那年秋离开了上陵书院,年仅七岁,自己……六岁。
他开始花银子!
花了足足十年!
在这方面少爷极有天赋!
他用了十年的时间,败光了白府偌大的家产,玩遍了西陵城所有的青楼、赌坊、茶楼、酒肆!
老爷夫人终究绝望。
于三年前的那个春天二人一道离开了西陵城不知去向。
少爷愈发无法无天,他以命相威胁逼迫爷爷变卖了书局和印刷作坊,又用了两年时间将这些银子再次花光!
其实这十年里,自己与少爷之间已渐渐陌生。
他晚出晚归沉醉于纸醉金迷之中,听不见任何人的话,不管是爷爷的还是自己的。
他用这样的方式来证明他并不笨。
仅仅是读不了书!
去岁,他因在长夜欢打了人被下了大狱,卖了最后的祖宅才得以出来。
那时候府上只剩下了爷爷和自己,其余的下人早已被他遣散一空。
是爷爷在大狱门口将他接回来的。
那一年,他就住在这里。
他几乎一整年都没有跨出过这小院的木栅栏。
他最多的时间是坐在墙角根发呆……看日出日落,看花开花谢。
看燕子归,蜂蝶舞。
他说……
“小夕,我想明白了。”
“我来这个世界是讨债的……讨父母的债……也讨你们的债。”
“我真的就是个废物!”
“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字不会书……连饭都不会煮!”
“你教我煮饭……如何?”
那天他在灶前烧火,差点将这小茅草屋子给烧着。
他蹲在墙角痛哭。
若不是家里连三尺白绫都没有,他恐怕那时候就吊死在了那颗老榕树上!
后来……就在几天前,皇上一道莫名其妙的圣旨,他一下子成为了王府的赘婿!